心絞痛可根據病因和發病基礎分為三個等級,即Braunwald心絞痛分級。具體分級如下:
1、Ⅰ級:初次勞力性心絞痛,是指在一箇月內發生的心絞痛。這種心絞痛的特點是在發病的刺激、緩解方式、持續時間和發作程度明顯加重上都與平時活動時的心絞痛不同。它只在較輕的日常活動後才會出現,而不是在靜息狀態下發作。
2、Ⅱ級:不穩定型心絞痛是指亞急性的不穩定型心絞痛。它指的是在一箇月內出現過臥位心絞痛的情況,但最近48小時內未再發作。
3、Ⅲ級:急性不穩定型心絞痛是指在48小時內發作過不穩定型心絞痛的情況。根據這些不同的分級,可以評估不穩定型心絞痛的發作程度和危險程度,對是否及時就診起到指導作用。
這樣的分級系統能夠更加準確地評估不穩定型心絞痛的嚴重程度,並幫助醫生為患者制定相應的治療方案。在實際臨床中,醫生可以根據患者的症狀和發作情況,將其分級,並據此制定個性化的治療方案,以期提高患者的臨床療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