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腺癌的診斷不能僅依靠癌胚抗原。癌胚抗原是一種通用的腫瘤標誌物,在結腸癌、直腸癌、乳腺癌、胰腺癌、胃癌、肺癌以及其他惡性腫瘤的血清中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增高。儘管它不能作為某種惡性腫瘤的特異性指標,但在惡性腫瘤的鑑別診斷、病情監測和療效評估等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臨床價值。然而,癌胚抗原的升高並不能確切地提示患者一定患有惡性腫瘤。
在一些良性和炎症性疾病中,癌胚抗原的水平也會增高,例如心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結腸炎、胰腺炎、肝硬化、肝炎、肺部疾病等。大約20%到50%的患者血清中的癌胚抗原也會升高。因此,癌胚抗原並不是惡性腫瘤的特異性標誌物,它在診斷中僅具備輔助價值。
乳腺癌病變可以透過超聲和鉬靶等檢查方法來發現。在必要的情況下,可以進行超聲引導下的穿刺活檢,並進行病理組織學檢查以明確診斷,因為病理診斷是最可靠的診斷標準。一旦病理診斷明確後,應儘快進行綜合評估,並進行規範化的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