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腺癌可發生淋巴結轉移和遠隔器官轉移。若僅為淋巴結轉移,則臨床分期為Ⅰ-Ⅲ期,即為早中期癌。
目前,手術是最有效的治療方法,術後根據病理檢查結果積極治療,可以選擇放療、化療及其他治療方法。一般來說,預後較好,患者的生存期也較長,部分患者甚至可完全治癒。
若乳腺癌腫瘤細胞經血液擴散到其他部位,則已進入第Ⅳ期,即晚期。晚期乳腺癌患者經治療後的中位生存期為2-3年。大量研究資料顯示,發生遠處轉移的Ⅳ期乳腺癌患者的5年生存率一般不足10%。
有文獻報道肝臟轉移的平均生存期約為10個月,肺轉移約為19個月。然而,乳腺癌發生肝、肺轉移並非沒有希望。若積極配合放療、化療或靶向治療,也能獲得較好的生存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