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是可以懷孕生子,但是也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項。
首先,來簡單介紹一下癌症治療對生育能力的影響。研究表明,曾接受過癌症治療的患者,可能會對生育能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。比如,化療可能對卵巢細胞產生毒性作用,導致卵巢功能下降、卵巢衰竭和過早絕經等狀況。放療時散射的放射線也會影響卵巢細胞。此外,癌症疾病本身帶來的巨大心理壓力和負擔也會導致孕育困難等問題。
臨床上,目前提倡在乳腺癌治療前或治療期間,對女性進行生育保護。現在認可的生育保護措施包括:在治療前冷凍儲存卵子或胚胎、在治療前冷凍儲存卵巢組織,以及在化療期間使用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激素劑。有研究表明,無論是否採取生育保護措施,都不會增加乳腺癌復發的風險。